经昆虫专家核查,新疆草场暴发的“绿毛虫”是鳞翅目灯蛾科的一种害虫(准确学名正
在进行鉴定研究),是新疆北部草场发生较普遍的一种害虫。2003年在新疆的乌苏县和沙湾县曾严重发生60多万亩,最高密
度达1 500头/m2。1991年在乌苏和沙湾两县6万亩农田严重受害,其中1万多亩甜菜、油菜
、大豆等被毁。这种灯蛾在前苏联国家也有发生。幼虫在表土内越冬,翌年春季集中出土危害,秋季成虫羽
化后在草场产卵,幼虫孵化后生长到2、3龄进入表土层内越冬。该虫可以取食白篙、稗草、
车前、三叶草、苦豆子、榆树以及小麦、玉米、向日葵、大豆、油菜、草木樨、苜蓿等。幼
虫活泼,可快速爬行扩散。许多植物的幼苗、子叶、嫩茎等,均可以被幼虫吃光。
该幼虫对很多农药敏感,可以使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快速杀灭幼虫。农药防治过程中要特别
注意牲畜安全,要禁止放牧一段时间。值得注意的是,对该虫的研究非常薄弱,虽然已多次严
重危害牧草和农田,但至今准确的学名都没有准确鉴定。虽然春季是该虫严重危害的季节,
但最佳防治时期应该是秋季卵刚刚孵化后的初龄幼虫;此时通常被忽视而造成翌年春季害虫
大暴发的严重后果。(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张润志)